关于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提交材料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5-20 浏览次数:0次
各拟申请学位者:
根据《探花av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》(冀医学位〔2023〕14号)、《探花av 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》(冀医学位〔2015〕10号)和《探花av 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》(冀医学位〔2023〕8号)要求,本学期申请学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现场提交纸质版申请学位材料
1.对象
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18-2022级统招博士研究生、2018-2021级在职博士请将申请学位所需材料(见附件1)提交至所属学位分会。
2.负责单位和提交地点
各学位分会具体联系信息见附件2。
3.提交时间
5月26-5月30日
二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提交申请学位电子材料
1.对象
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20、2021级在职硕士
2.具体流程
(1)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//tdxl.chsi.com.cn/tdxlsqxt/index.html
(2)申请人登录:输入本人注册时的账号
(3)点击学位申请-填写规培,医师证书信息
注:以上(1)-(3)步只需要专硕的同学操作,需于5月30日之前完成。
(4)申请论文答辩资格【待学校端操作完成后进行下一步,请及时登录更新状态】
(5)填报论文信息
(6)红色星号标记项目全部填好
(7)保存
注:以上(4)-(7)步学硕和专硕的同学操作。
为方便同学填写,特制作填写指南供学生参考(附件3)。
3.提交时间
网上信息提交时间:答辩结束-6月6日
三、学信网学位信息采集
1.图像采集
(1)对象
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20-2021级在职硕士、2018-2021级在职博士
注:统招硕士和博士使用毕业生图像信息,本次不再参加采集。
(2)地点
答辩结束后前往探花av 中山校区对面灵灵广告采集学位照片。
(3)采集时间
5月26号-6月6日
2.学信网上报信息采集
(1)对象
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25年应届统招博士和硕士毕业生、在职硕士、在职博士
注:已毕业未授学位的往届统招博士按照附件2分工提交学位数据填报表(附件4)电子版至所属学位分会;已毕业因住培考试没有通过未取得学位的统招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数据填报表(附件4)将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单位,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至所属分会。
(2)填报流程
登录探花av 网站-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(学生端)-系统独立入口-毕业与学位-授予数据核对,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,因涉及学位信息上报至国家,请学位申请者认真填写核对,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见学位授予数据填写指南(附件5)
(3)时间
5月26号-6月6日
四、工作提醒
1.已毕业,因住培考试没有通过未取得学位的统招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,如补考通过,请将已通过信息报送至所在住培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,由住培基地统一提交至所属学位分会。
2.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极其严密、有序的工作,请学位申请者、导师和培养单位充分重视,务必保证数据准确,按时填报。为方便工作进行,特制作时间节点列表清单(附件6)供各位同学老师查看。
咨询电话:0311-86266765